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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程安排


一、鉴定机构、发证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鉴定安排
(一)鉴定对象
1.安全生产领域中符合《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包括首次报考人员和升级人员。
2.2015年鉴定未通过,有单科合格成绩,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
(二)时间安排
1.鉴定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3、5、7、9、11月
第三周周六
网上报名(包括首次报名考生、升级报名考生和补考报名考生)
提前30天报名截止 在线递交电子版,审核通过后邮寄报名材料
报名截止后三天内 查询审查结果,确认参加鉴定
考前一周 打印准考证
统考日 鉴定
2.鉴定日时间安排:第3、5、7、9、11月第三周周六
级别 鉴定时间 科目
三级 上午 8︰30—10︰00 理论知识
下午 10︰30—12︰30 专业能力
一、二级 上午 8︰30—10︰00 理论知识
下午 10︰30—12︰30 专业能力
13︰30—15︰000 综合评审
 
(三)鉴定地点
2019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全国鉴定点所在城市为:北京、武汉,天津,南昌等地。
(四)鉴定科目、答题方式、合格标准及题型
1.按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鉴定科目为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采取闭卷笔试方式鉴定,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取得60分及以上者此科目通过,全部科目通过者视为鉴定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未全部通过的考生在成绩保留期内可参加一次补考。
2.理论知识科目为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专业能力科目为主观题,题型包括情景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和综合应用题;综合评审科目为主观题,题型为命题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