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银征信中心〔2013〕97号)规定: 企业认为企业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亲自或委托经办人代理提交企业异议申请。 一、法定代表人提交企业异议申请 法定代表人向受理点提交企业异议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其他证件(机构信用代码证、企业贷款卡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备查。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委托经办人提交企业异议申请 委托经办人代理向受理点提交企业异议申请的,经办人应提供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其他证件(机构信用代码证、企业贷款卡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