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信机构也可能会采集小企业的信息,但由于其报告的数据项并不适合小企业,所以采集的信息往往有限。正如前面提到的,由于小企业往往不会公开自身的财务信息,所以其企业主的信用记录对评估小企业的信用情况非常有用。但企业征信机构并不采集个人数据。此外,由于微型或小型企业的信用信息采集成本往往较高。因此,与企业征信机构相比,个人征信机构往往能更好地满足对微型和中小型企业的征信需求。 除以上征信机构外,现实中,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征信机构以欧洲模式为基础,在发展过程中又向美国模式倾斜,呈现出混合模式的特点。 国际上征信系统的建设和运行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特别是运行市场化的特点,很难说某个征信机构是公共的还是纯商业性的。机构的性质不只是两个极端,即便政府出资举办的事业或投资的机构,很多也是在不同程度上进行市场化运作的。目前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尤其是亚洲地区的征信机构都是运用市场的力量来建设和运行公共征信系统,针对为金融机构和社会提供的服务收费,实现征信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