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煤矿“一通三防”现场管理,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通三防”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一通三防”工作,对于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意义重大。 《意见》明确指出,9月底前,各煤矿由总工程师负责,对涉及“一通三防”制度、措施、作业规程等开展“回头看”工作,审查制度措施是否缺失、是否有效、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能否体现对重点及薄弱环节的安全管控。在防范有毒有害气体异常涌出、瓦斯超限、自然发火高温及火源控制、违章行为管控等方面进行补充完善,促进“一通三防”的现场管理。 省厅要求煤矿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分析。各煤矿企业根据本矿瓦斯赋存、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采掘部署等特点和规律,每月组织人员或邀请专家全面对井下场所及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一通三防”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并列出清单。特别是要把作业场所临近采空区、空巷、地质构造的情形以及打钻、放炮、动火作业、启封密闭、瓦斯排放、封堵隅角、灌浆、注惰性气体等容易导致隐患的薄弱环节作为重点,做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全面无遗留,并持续更新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