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深化改革创新 优化安全监管体制 稳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落实,不断优化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监管服务层面,确定了143项“不见面”办理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清单之外无权力,窗口之外无审批”的目标。推进企业分级分类管理(ABCD四级),强力推动企业达标晋级分类,减少对管理较好的(AB类)企业检查频次。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2018年共投保558家企业,保障金额99.24亿元。标准化本质安全层面,建立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对达标企业落实工伤保险费率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下浮制度。出台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规范》《公共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7项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修订《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2项标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事故处置层面,出台了《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试行)》,结案事故中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人,纪检监察机关追责各级党政干部14人,事故责任单位处理有关人员96人。针对典型事故,在事故发生地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深刻汲取教训,起到了一地出事故,全区受教育的放大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