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黑龙江省正处于主汛期,受台风“利奇马”和“罗莎”影响,暴雨大风天气增多,14日,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就非煤矿山企业落实防汛措施发布紧急提示,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 紧急提示主要针对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企业。提示要求,地下矿山企业矿山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水位的,应在重要位置修筑防洪堤;位于地表河流区域或受山洪影响的矿井,要加强对废弃矿井和老窑积水情况的检查;加强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地质灾害点、危岩体、采空区的动态监测;废石堆场和矿石堆场必须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汛期井下水量发生变化、情况不明的严禁擅自排险等。露天矿山企业要严格实行分台阶开采或分层开采,严禁未经设计进行凹陷开采和顺坡开采;发现险情立即停产撤人,暴雨天气时禁止作业;及时清理疏通矿山公路和排土场内外截水沟,避免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引发泥石流等。尾矿库企业要强化属地分级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库长制”,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定汛期尾矿库隐患问题排查工作计划,重点检查坝体稳定性,排渗系统、排洪系统、排洪能力及安全设施的可靠性,降低库内水位,留足调洪库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