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称部资质办)发布的《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和高级项目经理资质延续换证事项的通知》(工信计资[2009]16号)(以下称16号文件)有关要求,中国电子学会信息系统集成分会(以下称系统集成分会)制定了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和高级项目经理资质人员(以下统称项目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系统集成分会按部资质办要求为会员提供继续教育相关服务。
2、参加继续教育采取自愿入会方式。建议由项目管理人员所在单位集体申请会员资格,也可由项目管理人员个人单独申请会员资格,以便参加继续教育。
3、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行业发展与管理政策、管理理论与实践、系统集成技术等三部分。
4、项目管理人员应在获得资质证书后每年(从获证日期起算)完成20学时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在4年有效期内累计完成80学时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才可获得系统集成分会颁发的《项目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5、继续教育考试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每年年底公布下一年度考试日期安排)。项目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参加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和考试的时间,以确保资质延续申报材料按16号文件要求在资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上报。
6、项目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目前主要采取远程课程学习和考试的方式(继续教育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www.informatization.gov.cn和 http://www.chinasi.org.cn )。
7、项目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在目前采取的远程课程学习和考试的基础上,还将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论坛、研讨等多种学习交流形式,逐步建立学分积累模式,必要时可组织现场笔试。
8、项目管理人员申请成为系统集成分会会员并参加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和考试的相关程序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的“服务指南”栏目。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所属项目管理人员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做好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延续换证准备工作。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系统集成分会或部资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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