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 1、取得工程类或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受聘担任工程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担任一、二级项目经理5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上,同时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工程师职称。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科目,只须参加和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和2个科目,只须参加科目的考试。 (三)专业计算。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7年底。 专业类别的调整。 (一)调整前的专业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等10个专业类别。 (二)调整后的专业类别: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将原“电力、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保留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3个专业。即,调整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6个专业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