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专业类别的选择: 1、已按调整前《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报名参加2006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07年度继续按照调整前的10个专业类别的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考试。 2、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或已报名参加2006年度考试,且各科目均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类别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对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类别中的另一个专业考试,该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的专业合格证明。 3、自2008年度起,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报考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按规定年限滚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