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如今,诚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人们的信用意识也逐渐提升。生活中,不守信用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甚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不断推进,已产生积极效果。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强调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相关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比如,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再如,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意见》的实施,必将有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