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则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近年来,我国陆续建立一项项制度,让守信者和失信者越发泾渭分明。但也应看到,尽管社会信用体系在逐步完善,整体上却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碎片化状态。目前,国家层面的信用立法亟待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激励与惩戒机制有待整合。现实中,一个人在某地有了失信记录,往往并不影响其到另一个地区开展经济活动;因诚实守信积累的“信用积分”,也难以在全国范围享受到实际便利。多措并举,补齐制度短板,才能织细、织密社会信用体系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