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一词最早在我国出现是在《左传·昭公八年》中,有“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中,“信而有征”即为可验证其言为信实,或征求、验证信用。征信被广泛用作信用调查的同义词是在民国初期。近现代以来,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等地使用“征信”一词来概括企业和个人信用调查。
相应地,从事征信活动的机构,就是征信机构,又称征信所,如解放前的中国征信所、联合征信所等。按照台北中国文化书院1968年版《中文大词典》的解释,征信所是以调查报告工厂、商号暨个人身家事业之财产信用,以及市场消息为职务之机关,有营利、非营利两种。前者以营利为目的而设立,受他人之委托,调查报告公司、团体或个人之信用状况。后者系银行业或工商业联合组织,为自卫手段之一种。 在英语世界里,有“credit checking”、“credit investigation”、 “credit inquiry/enquiry”,通常我们认为,这就是汉语中的“征信”或称为“信用调查”。与之对应的机构是“mercantile enquiry agency, mercantile credit agency, credit bureau, credit reference agency, commercial agency, trade agency, status enquiry agency, commercial enquiry agency, commercial credit agency,或credit agency”等,这些词可以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