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诚信联 主站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7)

时间:2018-12-12 08:25 来源:未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分隔线----------------------------

网上报名

  • 免费热线报名

    4008313522

  • 在线咨询

    曹老师(1521124117)

    余老师(25280345)

    立即咨询

预约免费试课

  • 我已阅读并同意

推荐课程 Hot news

您有什么问题想要咨询我们呢?

电话客服咨询

400-831-3522

周一至周五 09:00 - 18:00

  • 扫一扫,领取更多优惠

  • 关闭

    *请将您的问题告诉我们(3-5个工作日内由专员回答给您)

    问题分类:
    • 报名问题
    • 安防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