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能源管理及相关负责人员: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的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政府把“双碳”目标位列今年政府工作重点,“十四五”也是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期,新能源行业在迎来高速发展的同时,对企业的管理效能及人才结构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急需建立培养人才的长效机制,加快储备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国节能队伍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满足广大能源管理人员能力提升的需求,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五条和第八十四条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并报节能主管部门备案,能源管理负责人应当接受节能培训,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培养属于我国国情的“能源管理师”。为进一步落实我国“双碳”目标重大决策部署,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急需大量能源管理人才,建立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为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决定开展“能源管理师”新职业课程培训,加快培养能源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为我国低碳转型发展和碳中和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实现提供人才保障和专业支撑。现将相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的 能源管理就是采用科学的能源管理原理和方法对能源使用过程中的采购、储存、转换、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计划、管理、生产、技术、设备、供应、资金、人员、计量、统计、监测、定额、核算、奖罚等方面的技术性管理工作,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和案例的掌握,学员可有效改善与保障对能源的合理需求和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水平降低成本,减少污染排放,落实节能减排指标,培养能源领域的领军人物,担当起社会及企业重任,为国家节能减排事业发展做贡献。 二、课程特色 本课程是该岗位能力培训考试的必修课程,是为了使参训者具备从事本职业岗位的基本素质,以达到合格的从业人才标准而设置的一门国家职业培训的课程。本课程以岗位活动为导向,以岗位能力为核心,以岗位技能为主线。课程内容模块化,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训方式多样化,远程平台教学、地面课堂面授、岗位场景实践相结合,强化动手操作,达到课程所学与岗位所需零距离。 三、培训内容 (一)能源形式与政策法规 1、我国能源发展现状与节能形势分析; 2、能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概述; 3、节能标准解析; 4、节能监督管理及节能监察。 (二)能源及节能管理基础 1、能源与能量概述; 2、热工与电工基础; 3、燃料与燃烧基础; 4、能源计量与能源统计。 (三)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实践 1、建立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作用和意义; 2、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深入解读; 3、能源管理体系审核、认证与评价; 4、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与审核、认证十大要素; 5、能源评审与能源绩效; 6、能源管理体系运行实践及案例分析。 (四)能源管理方法、措施及新机制 1、企业节能工作遇到的瓶颈问题分析; 2、综合能源服务解决方案; 3、能源平衡与能源平衡表; 4、节能评估和审查; 5、能源审计; 6、全方位节能诊断; 7、节能评估和审查; 8、能源管理新机制。 (五)合同能源管理 1、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及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 2、合同能源管理的性质和特点; 3、节能服务公司的核心与支柱及类型; 4、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优点及风险; 5、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趋势与财政相关政策(奖励、税收、融资等); 6、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程序和路线图; 7、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商务模式及费用托管型; 8、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及管理(GB/T 24915-2010); 9、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的分析计算; 10、案例分析。 (六)节能技术与典型案例 1、节能技术经济评价; 2、通用节能技术概览; 3、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利用; 4、节能技术应用案例分析。 (七)公共机构与公用事业单位节能 1、加强公共机构节能; 2、强化建筑节能; 3、公共机构能源审计。 (八)碳达峰、碳中和与碳交易 1、碳达峰、碳中和及其实现路径; 2、碳交易机制原理与核心要素; 3、中国区域碳市场政策及运行; 4、中国全国碳市场建设进程; 5、《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6、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规则解读。 (九)绿色金融与碳排放管理 1、 全国碳市场建设进程及部署; 2、 碳交易市场建设整体思路和相关政策及企业进入碳市场途径; 3、 碳排放核算、碳资产管理; 4、 节能财税支持及绿色金融。 四、培训对象 本课程项目主要针对政府、各企事业单位、能耗单位、节能减排及能源管理中高层人员,适合节能咨询、能源研究、节能服务、节能工程、节能产品制造等从业人员,渴望系统学习能源管理知识、提高能源管理专长的单位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学习。 五、报名条件 1、博士生及以上学历,从事能源管理相关工作满一年; 2、研究生学历,从事能源管理相关工作满三年; 3、本科学历,从事能源管理相关工作满四年; 4、大专学历,从事能源管理相关工作满五年; 5、大专以下学历,从事能源管理相关工作满八年; 6、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学员,可适当降低实际工作年限要求; 7、已取得能源管理师试点省市(北京、天津、山东、河北、陕西)能源管理师证书的学员,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六、培训学习 培训方式:面授+网络授课(疫情期间暂定线上网络学习) 七、发证机构与考试: 1、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天津建立的综合性职业标准开发机构。主要承担国家新职业标准研发和推广任务,开展培训鉴定实验项目和课题研究,进行新职业教材和课程设计,建立新职业考核标准、考试题库。大力推进新职业成果转化,积极开展新职业实验性培训,探索创建新兴职业的考核方法和考核体系 2、学员经考试合格后,将获得由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颁发的“能源管理师”新职业技能项目证书。 八、报名事宜: 报考学员请准备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学历证复印件/扫描件,二寸蓝底数码证件照。 九、联系方式: 4008313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