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要求,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报名条件如下: 1.基本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毕业 2.三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⑵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⑶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⑷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二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 ⑵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⑶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⑷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⑸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一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9年以上。 ⑵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⑶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⑷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